持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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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枪证是国家授权公民或单位合法持有、使用枪支的法定凭证。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持枪证分为公务用枪持枪证件和民用枪支持枪证件两类。其中,公务用枪持枪证件配备范围限定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缉私局部门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特定单位专职守护人员,该类持枪证件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或省级公安机关核发,持枪人员需通过理论及实操考核并定期接受查验;民用枪支持枪证件配置主体包括射击运动单位、狩猎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机构及猎民、牧民等,需经相应级别公安机关审批并核发配购证件。

在中国,相关法律规定持枪者必须随身携带证件,公安机关定期查验枪支状况及使用情况,对不符合持枪条件或违规使用者收缴枪支证件。2019年12月15日,德国联邦议院通过强化版控枪法案,以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2023年12月20日,泰国内政部宣布,从即日起一年内,暂停发放新的私人持枪证。2024年3月1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枪炮刀剑类持有等取缔法修正案》,将半步枪的许可标准提升至与步枪一致,要求申请人必须“连续持有猎枪10年以上”。2025年2月14日,泰国暂停发放新的私人持枪许可证,为期一年。2025年4月7日,美国联邦调查局发言人表示,美国司法部废除了一项有关枪支经销的“零容忍”政策。2025年12月15日,澳大利亚总理阿尔巴尼斯召开国家内阁会议,一致同意在全国范围内加强枪支管控。控枪方案包括将澳大利亚公民身份作为申请持枪许可证的条件等。

分类信息

在中国,持枪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分为公务用枪持枪证件和民用枪支持枪证件两类。其中,公务用枪持枪证件配备范围限定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且使用枪支的人员,必须掌握枪支的性能,遵守使用枪支的有关规定,保证枪支的合法、安全使用。使用公务用枪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民用枪支持枪证件配置主体包括经省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的营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狩猎场,可以配置猎枪;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饲养、科研单位因业务需要,可以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 猎民在猎区、牧民在牧区,可以申请配置猎枪。猎区和牧区的区域由省级人民政府划定。 配置民用枪支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办理流程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枪持枪证办理流程为例:

办理机构:各地公安部门。

办理程序:需要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枪持枪证》的,应当在配购民用枪支后30日内向原核发《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证》的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的民警当场审核,对申请材料存在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制作《补正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枪支持枪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向申请人开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在对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许可事项直接关系申请人与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制作《行政许可告知笔录》(一),告知申请人、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需要资料: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枪支持枪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须提交如下材料:1、提交填妥的《民用枪支持枪证申请审批表》;2、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证回执;3、配购枪支的发票;4、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5、射击运动枪支调拨单。

第5项为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的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及营业性射击场,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枪支持枪证》须提交的材料。

制度管理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枪支管理,适用本法。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地方武装装备枪支的管理,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适用有关规定。

第三条

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国家严厉惩处违反枪支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枪支管理的行为有检举的义务。国家对检举人给予保护,对检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犯罪活动有功的人员,给予奖励。

第四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主管全国的枪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枪支管理工作。上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监督下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枪支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配备公务用枪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六条

下列单位可以配置民用枪支:(一)经省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的营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狩猎场,可以配置猎枪;(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饲养、科研单位因业务需要,可以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猎民在猎区、牧民在牧区,可以申请配置猎枪。猎区和牧区的区域由省级人民政府划定。配置民用枪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七条

配备公务用枪,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或者省政府公安机关审批。配备公务用枪时,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发给公务用枪持枪证件。

第八条

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由国务院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审批。营业性射击场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配置射击运动枪支时,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发给民用枪支持枪证件。

第九条

狩猎场配置猎枪,凭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民用枪支配购证件。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饲养、科研单位申请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的,应当凭其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或者特许猎捕证和单位营业执照,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猎民申请配置猎枪的,应当凭其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和个人身份证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牧民申请配置猎枪的,应当凭个人身份证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应当报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民用枪支配购证件。

第十一条

配购猎枪、麻醉注射枪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配购枪支后三十日内向核发民用枪支配购证件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民用枪支持枪证件。

第十二条

营业性射击场、狩猎场配置的民用枪支不得携带出营业性射击场、狩猎场。猎民、牧民配置的猎枪不得携带出猎区、牧区。

第十三条

国家对枪支的制造、配售实行特别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造、买卖枪支。

第十四条

公务用枪,由国家指定的企业制造。

第十五条

制造民用枪支的企业,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配售民用枪支的企业,由省政府公安机关确定。制造民用枪支的企业,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核发民用枪支制造许可证件。配售民用枪支的企业,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民用枪支配售许可证件。民用枪支制造许可证件、配售许可证件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制造、配售民用枪支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件。

第十六条

国家对制造、配售民用枪支的数量,实行限额管理。制造民用枪支的年度限额,由国务院林业、体育等有关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并统一编制民用枪支序号,下达到民用枪支制造企业。配售民用枪支的年度限额,由国务院林业、体育等有关主管部门、省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并下达到民用枪支配售企业。

第十七条

制造民用枪支的企业不得超过限额制造民用枪支,所制造的民用枪支必须全部交由指定的民用枪支配售企业配售,不得自行销售。配售民用枪支的企业应当在配售限额内,配售指定的企业制造的民用枪支。

第十八条

制造民用枪支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制造民用枪支,不得改变民用枪支的性能和结构;必须在民用枪支指定部位铸印制造厂的厂名、枪种代码和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编制的枪支序号,不得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民用枪支。制造民用枪支的企业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防止民用枪支以及民用枪支零部件丢失。

第十九条

配售民用枪支,必须核对配购证件,严格按照配购证件载明的品种、型号和数量配售;配售弹药,必须核对持枪证件。民用枪支配售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建立配售帐册,长期保管备查。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对制造、配售民用枪支的企业制造、配售、储存和帐册登记等情况,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派专人驻厂对制造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民用枪支的研制和定型,由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禁止制造、销售BB枪

第二十三条

配备、配置枪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妥善保管枪支,确保枪支安全。配备、配置枪支的单位,必须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应当有牢固的专用保管设施,枪支、弹药应当分开存放。对交由个人使用的枪支,必须建立严格的枪支登记、交接、检查、保养等管理制度,使用完毕,及时收回。配备、配置给个人使用的枪支,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防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发生其他事故。

第二十四条

使用枪支的人员,必须掌握枪支的性能,遵守使用枪支的有关规定,保证枪支的合法、安全使用。使用公务用枪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第二十五条

配备、配置枪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携带枪支必须同时携带持枪证件,未携带持枪证件的,由公安机关扣留枪支;(二)不得在禁止携带枪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三)枪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第二十六条

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不再符合持枪条件时,由所在单位收回枪支和持枪证件。配置民用枪支的单位和个人不再符合持枪条件时,必须及时将枪支连同持枪证件上缴核发持枪证件的公安机关;未及时上缴的,由公安机关收缴。

第二十七条

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不能安全使用的枪支,应当报废。配备、持有枪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报废的枪支连同持枪证件上缴核发持枪证件的公安机关;未及时上缴的,由公安机关收缴。报废的枪支应当及时销毁。销毁枪支,由省政府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

国家对枪支实行查验制度。持有枪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查验。公安机关在查验时,必须严格审查持枪单位和个人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检查枪支状况及使用情况;对违法使用枪支、不符合持枪条件或者枪支应当报废的,必须收缴枪支和持枪证件。拒不接受查验的,枪支和持枪证件由公安机关收缴。

第二十九条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特殊需要,经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对局部地区合法配备、配置的枪支采取集中保管等特别管制措施。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不得运输枪支。需要运输枪支的,必须向公安机关如实申报运输枪支的品种、数量和运输的路线、方式,领取枪支运输许可证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运输的,向运往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枪支运输许可证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的,向运往地省政府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枪支运输许可证件。没有枪支运输许可证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承运,并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没有枪支运输许可证件或者没有按照枪支运输许可证件的规定运输枪支的,应当扣留运输的枪支。

第三十一条

运输枪支必须依照规定使用安全可靠的封闭式运输设备,由专人押运;途中停留住宿的,必须报告当地公安机关。运输枪支、弹药必须依照规定分开运输。

第三十二条

严禁邮寄枪支,或者在邮寄的物品中夹带枪支。

第三十三条

国家严格管理枪支的入境和出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带枪支入境、出境。

第三十四条

外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领事机构的人员携带枪支入境,必须事先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批准;携带枪支出境,应当事先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办理有关手续。依照前款规定携带入境的枪支,不得携带出所在的驻华机构。

第三十五条

外国体育代表团入境参加射击竞技体育活动,或者中国体育代表团出境参加射击竞技体育活动,需要携带射击运动枪支入境、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六条

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人员携带枪支入境、出境,应当事先经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

第三十七条

经批准携带枪支入境的,入境时,应当凭批准文件在入境地边防检查站办理枪支登记,申请领取枪支携运许可证件,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枪支携运许可证件放行;到达目的地后,凭枪支携运许可证件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换发持枪证件。经批准携带枪支出境的,出境时,应当凭批准文件向出境地海关申报,边防检查站凭批准文件放行。

第三十八条

外国交通运输工具携带枪支入境或者过境的,交通运输工具负责人必须向边防检查站申报,由边防检查站加封,交通运输工具出境时予以启封。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制造、买卖或者运输枪支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枪支制造许可证件、枪支配售许可证件:(一)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的;(二)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的;(三)私自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的。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非法运输、携带枪支入境、出境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运输枪支未使用安全可靠的运输设备、不设专人押运、枪支弹药未分开运输或者运输途中停留住宿不报告公安机关,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四十三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规定,出租、出借公务用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罚。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配置民用枪支的单位,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罚。配置民用枪支的个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枪支,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出租、出借的枪支,应当予以没收。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制造民用枪支的;(二)在禁止携带枪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的;(三)不上缴报废枪支的;(四)枪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不及时报告的;(五)制造、销售BB枪的。有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行为的,没收其枪支,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五)项所列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没收其仿真枪,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向本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配备、配置枪支的;(二)违法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证件的;(三)将没收的枪支据为己有的;(四)不履行枪支管理职责,造成后果的。

第四十六条

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发射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第四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为开展游艺活动,可以配置口径不超过4.5毫米的气步枪。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制作影视剧使用的道具枪支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保存或者展览枪支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制造、配售、运输枪支的主要零部件和用于枪支的弹药,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证件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五十条

本法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以上参考资料

泰国

2023年12月20日,泰国内政部宣布,从即日起一年内,暂停发放新的私人持枪证。2025年2月14日,泰国暂停发放新的私人持枪许可证,为期一年。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有合法持枪执照。申请持枪证需提供正当理由如射击训练或狩猎,并通过背景调查和安全培训。购枪前需申请装备许可并等待28天。1996年亚瑟港事件促使澳大利亚对全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进行了根本性改革。2025年12月14日,在悉尼邦迪海滩发生大规模枪击案,死亡16人,伤40人。枪手为父子档,父亲赛义德·阿克拉姆(50岁,印度籍)拥有持枪执照和6把枪械,被警方击毙;儿子纳维德(24岁,失业建筑工人)被捕且情况危急。事件被警方定调为恐怖攻击,枪手车内发现IS旗帜。2025年悉尼发生枪击事件后,澳大利亚政府宣布将加强枪支管理法律,包括限制合法持有枪支的数量和审查现有许可证。2025年12月15日,澳大利亚总理阿尔巴尼斯召开国家内阁会议,一致同意在全国范围内加强枪支管控。控枪方案包括加快建立全国枪支登记制度、限制个人拥有的枪支数量、将澳大利亚公民身份作为申请持枪许可证的条件等。

美国

美国枪支法是以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为基础的公民持枪权相关法律体系,各州对枪支类型、登记及携带许可存在差异。根据《火器持有者保护法案》,1986年后新产机关枪禁止平民持有。联邦与州政府分级管理枪支。2021年9月1日,美国得克萨斯州一项新的枪支法案生效。该枪支法允许21岁及以上合法拥有枪支的得克萨斯州人在没有获得许可或培训的情况下公开携带枪支,但不包括那些被禁止拥有枪支的人员,例如被判犯有重罪、袭击、家庭暴力或进行恐怖主义行为的民众。2025年4月7日,美国联邦调查局发言人表示,美国司法部废除了一项有关枪支经销的“零容忍”政策。2025年5月16日,美国政府同意允许销售和持有一种装置,该装置可让枪械爱好者将半自动步枪改装为能够像机关枪一样快速射击的武器。

德国

2019年12月15日,德国联邦议院通过强化版控枪法案,以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此外,新法律规定,半自动枪支的弹匣容量限制为20发。新规还计划扩充国家武器登记系统,提高所有枪支的可追溯性。

英国

根据英国1968年枪支法案,获得枪支许可的个人必须接受当地警察部门的评估,并被判定不构成公共安全威胁。1996年邓布兰惨案发生后,手枪被禁止使用。

日本

2024年3月1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枪炮刀剑类持有等取缔法》修正案,将半步枪的许可标准提升至与步枪一致,要求申请人必须“连续持有猎枪10年以上”。

参考资料 >

民用枪支持枪许可服务指南.广西河池市公安局.2026-01-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主席令第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26-01-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广东省人民政府.2026-01-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浙江省人民政府.2026-01-16

地区公安局举办公务用枪培训暨持枪证年度考核工作.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2026-01-16

枪想“撒野”没机会 判让“安心”有盼头.枪想“撒野”没机会 判让“安心”有盼头.2026-01-16

德国议会通过强化版控枪法案.新浪网.2026-01-20

泰国宣布控枪措施 停发私人持枪证一年.环球国际.2026-01-15

煽动枪支制造行为的处罚 = 半衰期也加强了相关法规——内阁决定是否修订《枪械与刀具法》.arabnews.2026-01-20

泰国暂停发放持枪许可证以遏制犯罪.百家号.2026-01-15

美司法部废除一项有关枪支经销的“零容忍”政策.百家号.2026-01-15

澳海滩枪手合法持有6支枪.百家号.2026-0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6-01-15

悉尼海滩枪击案背后:澳大利亚控枪近30年,人均持枪超4把.百家号.2026-01-15

悉尼海滩枪击事件已致16人死亡,澳总理宣布:澳大利亚全国将降半旗悼念遇难者.百家号.2026-01-15

印度官员称澳大利亚枪击事件中50岁枪手为印度籍,部分直系亲属仍居住在印度.百家号.2026-01-15

澳大利亚总理:将提出更为严格的枪支法律.第一财经.2026-01-15

赌城枪击案中凶手用的“撞火枪托”是什么东西?.观察者网.2026-01-15

美国得州枪支新法案生效 民众无需许可证或培训可在公共场所携带枪支.美国得州枪支新法案生效 民众无需许可证或培训可在公共场所携带枪支.2026-01-15

允许半自动步枪改连发,美国政府放宽枪支改装限制.百家号.2026-01-15

普利茅斯枪击案引反思 英国或收紧枪支法律.欧洲时报.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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